来源:bat365官网登录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2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具体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
申请人请携带已粘贴证件照(注:与上传系统、制作资格证的证件照相同)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版)》(附件2)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证件照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注:与上传系统、提交制作资格证的证件照相同)。
(四)普通话水平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不作要求。
3.已完成普通话测试但未取得普通话证书人员,如普通话测试成绩网上能查,且报名系统能自动核验证书,可以先报名;如报名系统无核验,也无法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照片,则不能报名。
(五)教育学、心理学要求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
2.高等学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3.符合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条件的高校教师可通过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s://www.jsglpt.gdedu.gov.cn)“高校培训”模块进行申请,由所在高校及省师培中心进行审核。
4.已确认为教育硕士的,无需提供“两学”成绩证明,但应提供教育硕士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1.各单位需制定工作方案,对需要参加面试、试讲的申请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需要,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调整)若干专业小组,每个专业小组由3-5人组成,专业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高级工程师等不能等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定标准与方法见附件8。
2.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3.全日制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士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但需上传学业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电子图片。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9月15日9:00至21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
(三)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下称:“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申请人登录“省评审系统”的账号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可在网上下载操作手册。
上传材料、图片、证明等必须保持完整、清晰可见。
(四)学校审核材料及确认
学校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于9月22日至10月8日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https://queren.iszg.edu.cn)和“省评审系统”,对照认定条件完成本校申请人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分别在两个系统进行确认。
(五)报送材料
1.各学院(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顺序整理,填写《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附件4),于9月28日前报送职称师资科(行政楼9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288019@scau.edu.cn。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逾期报送材料后果自负。
2.学校于10月13日前,将本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六)公示和认定
省教育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教育厅网站和各高等学校同步公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本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把册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二)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醒申请人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学历鉴定、体格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各单位要仔细核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提醒申请人及时更正。证件照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格检查表照片与上传系统、提交制作资格证的纸质证件照相同)。
联系人:李慧玲;联系电话:85288019
人力资源处
2023年8月31日
附件:附件1-9.zip
1.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3. 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7. 教师资格制证用照片粘贴表
8. 华南农业大学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教学能力测试评定表
9. 华南农业大学教学任务书(教师资格认定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