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南农业大学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798
各学院、研究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在2018年将继续征集资助双边合作交流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1. 资助领域:
- Mathematics, Physics and Earth Sciences
- Life and Chemical Sciences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直接费用)。
3. 资助内容:人员交流互访(含小型双边研讨会)。根据我委与CAS双方协议,交流经费按“派出方”原则进行资助,即双方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
4. 项目执行期:2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5.申请资格
5.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19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5.2. 中捷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AS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
6.限项规定
6.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6.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18日前与我们联系,以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 唐家林 全 锋
电 话: 85280070
科学技术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