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31 浏览次数:42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已经正式启动。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前期组织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整体规定 

(一)申请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在符合上述情况下,对申报和承担省基金要求: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并且:自由申请项目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 

已申报或者预计申报2017年省科技厅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老师,不建议申报省基金。 

(二)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以附件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三)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出具学校的书面承诺(注: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四)项目实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比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有的申请人姓名用“申请人”代替、“华南农业大学”用“申请单位”代替等)。 

(五)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没有上传,印、章、签名不全或扫描件为黑白,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要求 

我校可以申报的2017年度省基金项目类别包括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团队项目 

此类项目已经完成组织申报和评审、遴选 

(二)重点项目 

此类项目已经完成组织申报和评审、遴选。 

(三)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研究单位。 

5)研究期限为4年。 

2.研究内容: 

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3D打印、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重大科技专项以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LED等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四)自由申请项目 

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杰出青年项目 

资助未满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注:两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专家推荐函、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与国家“千人计划”(含国家“青年千人计划”)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六)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我校被列为省基金纵向协同管理试点单位。因此,我校2017年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分为两类: 

分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和自由申报项目。 

1. 支持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①支持对象:2016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未获得立项,且专家评审意见中至少有一个明确给予“优先资助”意见的项目。 

②申报书:2016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即为纵向协同项目申报书。 

③研究期限:3年。 

2.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①支持对象: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4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副高及以下职称的科研项目。 

②申报书:正式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 

③研究期限:3年。 

三、申报流程 

(一)2017年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自由申请项目、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等五类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申请人需按照“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进行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网上形式审查(其中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杰出青年和重点项目实行全面审查,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等实行抽样审查),申报书网上形式审查合格的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网上形式审查不通过的申报书状态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将说明原因并予退回,不予重新修改提交。
(三)申请人下载打印网上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由各学校科技处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四)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将对纸质申报材料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网上状态为“科技厅已受理纸质材料”,方可进入评审。纸质材料与申报情况及要求不符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1.研究团队项目、自由申请项目、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等五类项目时间安排如下: 

⑴2016年11月10日前提交申报书签章页,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科技处基础科。 

⑵2016年11月14日前提交所有申报书附件,进行第一轮形式审查。 

⑶2016年11月21日前提交申报书,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 

所有未按时参加形式审查的项目将不予推荐。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 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时间安排如下: 

⑴申报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即支持2016年度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未资助项目)的,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下班前提交申报书及综合评审反馈意见一式两份,完成本人签名和所在单位盖章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基础科)。 

⑵申报博士科研启动自由申报项目的,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下班前提交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完成本人签名和所在单位盖章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基础科)。 

以上两类项目由学校另行评审、遴选,择优上报。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前期预通知及各单位组织情况,请各单位及时为申报人分配申报账号(已经有账号的不需要再次新建),组织填报申报书。 

(二)如果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请填写“2017年度省基金合作申报协议书”,附合作申报项目审批表后,于1110日前一式四份统一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办理协议盖章手续后返回。 

(三)如果项目申报人为博士后,请于1110日前到科技处办理“博士后申报省基金项目所在依托单位承诺函”。 

  

附件: 

附件1:省基金申报操作指引.pdf

附件2:2017年度省基金合作申报协议书.doc

附件3:境外参与人员知情同意函.doc

附件4:博士后申报省基金项目所在依托单位承诺函.doc

附件5:杰青专家推荐函.doc

附件6: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模板).doc

  

华南农业大学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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